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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评价保健食品新功能 已初见曙光!

保健品
上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保健食品新功能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第十八条, 提出“根据科学依据对保健功能声称的支持程度”,对功能进行分类标注。 
第十八条 审评机构应当对新功能保健食品的功能声称进行审核,根据科学依据对保健功能声称的支持程度,分类标注保健功能声称为“①科学证据/②支持性研究证据/③有限的研究证据(非结论性证据)表明该产品具有***功能”。
“按照科学证据分类标注是正确的方向, 对行业发展是好事!” 庶正康讯市场智库创始人王大宏表示。
基于对国内产业政策发展环境和境外主要国家管理体制的研究,王大宏认为,以“分类分级”的思路构建食品功能声称管理体系十分重要!我国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的双轨制制度范式,在世界上即使不说领先但绝不落后,问题在于功能评价和技术审评管理方式亟待突破。

对于营养健康食品的市场需求在规模与迫切度双方面均在持续增长,而对于政府来说严格产品安全性审查,弱化对功能声称做定论或背书符合国情。 一方面,科学共识是全世界面临的难题,确定的、能达成共识的声称是极少数,短期内无法解决证据充分性;另一方面健康市场消费和创新亟需路标而非路障,比如本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分类标注保健功能声称, 能够让一些原料、组方及其工艺非常成熟且没有安全风险的产品按其给予的科学证据强度进行声称,这样能够进一步鼓励创新,提高中国企业的市场快速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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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办法》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目录制定,打通了新的保健功能研究开发路径。鼓励企业既继承传统中医养生理论,又充分应用现代生物医学技术,研究开发新功能新产品,改变目前产品低水平重复的现状,促进保健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相对于二十多年前零起步时,中国保健食品主流企业群体已经有了足够的守法自律意识和责任承付能力。因此,完全可以把企业能担负的和市场可调节的“放到底”,政府攥起拳头把该管的“管到位”。

目前来看, “政府背书式”审批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注册制度的新使命从为市场站岗转向激励和引导企业科技创新,即研究新的活性成分、新的功能作用及评价方法、新的组方和制剂工艺,并根据运行情况不断优化升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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