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市场监管局公众号近期的一篇文章提到,
“经原卫生部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具有“改善睡眠”的功能,但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而那些添加了γ-氨基丁酸、L-茶氨酸的普通食品,即便具有助眠效果,在没有获得保健食品批文的情况下也不可进行宣称。”
行文很严谨,也很正确。
我们也不断的呼吁行业同仁注意, 仅有保健食品可以宣传保健功能,这是法规的要求,强制性的!
但在一篇面对消费者的提示性文章里,出现“即便具有助眠效果,在没有获得保健食品批文的情况下也不可进行宣称”,还是会有一些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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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经常可以在各类报道、消费提示里看到这样一句话,“要科学认知保健食品”。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时强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造,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向消费者灌输只有经过审批的xxx产品才具有xxx功能,实际上是一种偷懒的做法,不利于消费者科学、理性的认识和选择保健食品。
食品功能声称有科学内涵、营养保健食品行业有科技支撑、被广泛诟病“科学性不充分”的瑕疵可以找到解决方法,而未来的营养健康产业一定是高科技战略新兴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