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四川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维护涉老食品、保健食品领域广告市场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全省范围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作出提示。
据莱纳了解,今年2月,上海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商业广告代言活动合规指引》明确21项广告代言负面清单。去年11月份浙江省曾发布过《明星商业广告代言行为合规指引》指导明星依法依规从事商业广告代言活动。
2、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严禁设计、制作、发布有损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广告。
3、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2、切实履行相应义务。各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应当严格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按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认真核实广告主的身份与相应的经营资格、核对广告内容。
3、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服务作推荐、证明。
2、各广告发布单位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严把广告发布关口。要针对发布涉老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进行严格审查,坚决杜绝虚假违法广告。
3、自觉树立诚信理念。广大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要在经营中自觉树立和践行诚信理念,推出诚信的产品和服务。广告行业组织要积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会员依法从事广告活动,促进广告行业诚信建设。
市场监管部门同时提示:老年人要正确健康养生,保持良好心态和平静情绪;合理饮食,保证营养均衡,增强人体免疫力;适当、合理运动,增强体质,提高抗病能力;倡导理性消费,注意防疫安全,不盲目使用保健品;如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